1.图书逾期、遗失如何处理?
读者所借图书逾期不还,系统将自动按0.1元/天计算逾期费,逾期累计5元以上(含5元),系统自动停止再借。在寒暑假逾期的图书,读者必须在开学一周内(以校历开学日为准)归还,不计逾期罚款,否则,按逾期处理。
图书遗失后请尽快到图书馆服务台办理遗失赔偿手续,否则,系统仍按0.1元/天自动计算逾期费。详细赔偿内容请参见图书馆主页“图书馆概况”→“规章制度”→《书刊污损遗失赔偿规定》。
2.在哪里缴纳逾期罚款?
读者可持一卡通到一楼服务台缴纳逾期罚款,不收现金。
3.因故离校的读者,可以免除图书逾期罚款吗?
不可以。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过期都将影响图书的流通。读者应离校前查看个人借阅记录,及时办理图书归还或续借手续,也可委托他人代办还书。如遇不可预见事件而造成的图书逾期,图书馆将视具体问题酌情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