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8年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

【 时间:2018-03-05 来源:图书馆 编辑:xl 浏览量:

各系(部、中心),各部门:

为做好2018年学院档案归档工作,确保各类材料及时、准确、完整归档,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现将归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归档要求

1、归档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;纸质文件材料应为原件;上级来文与文件处理单并存,本院文件与文件签发单、定稿并存,正文与附件并存。

2、实行纸质文件、电子文件双套归档制。无电子文件的纸质文件归档,有电子文件的与纸质文件同时归档;电子文件归档时,必须同时提供纸质文件。系统录入内容完整,无误。

3、本院形成的文件材料用纸应规范,书写、打印、用印等应用耐久材料;字迹、印信等应清晰、完整;责任者和成文时间应标明。

4、声像材料归档时应附有文字说明,并注明责任者、形成时间、内容等,归档的声像材料应图像清晰、音质良好。

二、归档程序

各归档单位兼职档案员将收集的本部门文件材料进行分类整理,编号、登录南大之星档案管理系统(http://10.10.28.10/),进行文件目录的输入并打印目录,核对无误并签字后统一在规定时间内移交档案室。移交时填写档案移交清单,一式二份,由移交单位和档案室相关人员签字移交,归档单位和档案室各执一份,以备查验。

三、归档时间

1、机关各部门在2017年度形成的党群、行政、财会、外事、出版物、声像类等文件材料,经系统整理后应在6月底前归档。

2、各教学单位形成的教学综合管理文件材料,经系统整理后应在10月底前归档。

3、科研、基建、仪器设备类文件材料应在项目验收(竣工)后3个月内归档。

4、实物档案在1个月内归档。

5、重大活动档案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归档。

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档案的归档工作,并按《2018年度部门档案材料验收移交安排表》按时移交档案室。

档案室地址:图书馆503室

联系人:刘晨

联系电话:87760053(9200053)

附件:2018年度部门档案材料验收移交安排表

图书馆

2018年3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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