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讨室使用管理规定

【 时间:2015-03-27 来源: 编辑:图书馆 浏览量:

为满足广大读者开展小组研讨学习的需要,图书馆802室设为研讨室,面向师生免费开放。为确保研讨室使用效益最大化,维护研讨室良好运行秩序,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:

一、服务对象:全校师生。

二、开放时间:每天8:00—22:00(寒暑假闭馆时间除外)。

三、使用办法:

研讨室的使用采用预约制。读者登录超星学习通,点击“研讨室预约”,选择预约时间,填写相关信息即可预约使用。

四、使用规则

1.研讨室仅限学术研讨、课程讨论、小组探讨、读书沙龙等活动之用,日常学习及其他活动不在研讨室使用范畴之列。

2.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移动或架设其他设备器材(笔记本电脑除外)。若因使用人使用不当造成室内设施设备损坏或遗失,需照价赔偿。

3.研讨室单次使用人数应为三人及以上且不得超过15人。

4.申请人应为当次研讨室使用人之一。不可代为预约,亦不可转让他人使用。

5.系统设置的单次预约时长为2小时。如需研讨更长时间,可预约多个时间段,但最长不得连续超过6小时。

6.预约成功后,应遵守时间规定。申请人需在预约时段开始前10分到达指定地点(8:00-17:00为8楼工作人员值班处,每日17点以后为6楼工作人员值班处),出示系统预约凭证押一卡通领取研讨室钥匙开始研讨活动。

7.如预约时段开始后超过30分钟,申请人仍未前往指定地点领取钥匙者,视为放弃该次预约。无故爽约三次及以上者,系统将暂停其预约权限。

8.使用研讨室时,请自觉遵守《图书馆读者文明守则》,严禁室内吸烟、饮食、嬉闹等不文明行为。

9.研讨结束后,申请人应将室内设施设备摆放整齐并将个人物品清理干净,待图书馆工作人员清点确认,交还钥匙领回一卡通后方可离开。

10.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图书馆相关规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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