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读者文明守则

【 时间:2015-03-27 来源: 编辑:图书馆 浏览量:

图书馆是全院师生学习、研究的公共场所,是校园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。为维护读者权益和图书馆秩序,入馆读者应自觉遵守以下行为规范:

第一条读者入馆应衣着整洁、举止文明。

第二条爱护公物,不得污损书刊资料、损坏公共设施。

第三条严禁在馆内任何区域吸烟、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设备,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。

第四条保持馆内整洁卫生,不得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。雨雪天雨伞放至图书馆门口规定的地方或装入自备塑料袋带入,以免弄湿地面和书刊。

第五条禁止携带食物和非密闭容器、有刺激气味饮料进入阅览区域,严禁在馆内用餐,禁止在阅览区域内吃零食和水果,严禁带宠物入馆。

第六条保持馆内安静,将手机设置静音状态,在阅览区域外接听手机。

第七条未经图书馆同意,不得进行如采访、拍摄、发放问卷等影响读者学习的活动,不得随意在馆内张贴海报。

第八条图书馆阅览座位遵循预约优先原则,贵重物品随身携带,并保证人离桌净,及时带走个人物品,不得用物品占座。

第九条出馆前,检查有无携带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或设备;出入图书馆通道时,如遇监测器报警,自觉配合管理人员检查核验。

第十条本文明守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,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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